您是否疑惑转供电价总是会比政府公布的电价多收0.8元、一元甚至几元!今后,转供电再这样随意加价,您有权说“不”了。多收一分钱都不行!
干货
9月6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国电价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大力度全力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打通降低电价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会议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各项降价措施,特别是重点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认真排查本地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电价政策落实情况,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将今年以来国家出台的各项降价措施涉及的金额,全部传导到终端转供电用户,使所有一般工商业用户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什么是转供电?
转供电是指终端用户未直接向供电企业申请立户或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由其他用电主体内部转供的行为。重点是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存在转供电环节的用户。终端用户是指与供电企业没有直接供用电关系,不是由供电企业直接抄表直接收费的实际消费电力的用户(非直接抄表用户)。
清理转供电加价措施
1.对于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要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转供电主体要将今年以来的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
2.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等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经营者须按抄表周期公示电费缴纳凭证复印件和用户同期电费分摊清单。